(中央社記者戴雅真、實習記者陳詠俞台北25日電)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等公民團體今天下午前往行政院抗議住宅法修法,認為是退步修法,打壓弱勢居住權益,認為社會住宅至少應提供30%保障比例。 為落實總統蔡英文8年20萬戶社會住宅政見,政府擬修正住宅法,原本行政院會今天排定審查,但後來喊卡。 現行住宅法規定,社會住宅是指由政府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,專供出租之用,並應提供至少10%以上出租給具「特殊情形或身分者」的住宅,據傳行政院有意提高至20%,並讓特殊情形授權地方認定。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、台灣社會福利總盟、厲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、台灣居住正義協會等團體在行政院前抗議,高喊「小英政府保守退縮」、「漠視權益,拒絕犧牲」口號,表達對住宅法修法的不滿及疑慮。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召集人彭揚凱表示,行政院的住宅法修法草案違背保障弱勢的精神,要求政府提高社會住宅弱勢保障比例至少30%以上,並且弱勢保障對象的認定應該由中央定之,不該授權給各地方自訂。 他表示,這次修法的確修正很多過去社會住宅推動困難的部分,包括土地、租稅及各種技術問題,但卻推翻社會住宅的核心價值,「我們蓋的20萬戶房子,到底是為誰蓋的?」 行政院交通環境資源處副處長吳政昌、內政部營建署主任秘書王安強出面接受民團陳情,吳政昌表示,會將訴求向上簽報,未來取得共識後會進一步處理。10508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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